安庆市工商局“五个强化”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为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的趋势,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庆市工商局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涉农重点商品监管。围绕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针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突出“春节”、“两会”以及春耕、夏收等重要农时和节庆时段,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强化侵权假冒商品源头治理整顿。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主体抽查和执法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
三是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面向农村市场的市、县及中心镇的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镇(村)集市、农资生产经营业户的检查力度,以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行为。以药品、农资等为重点查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线索,将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处理。组织假冒伪劣商品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特别是流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
五是强化“两法”衔接。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侵权假冒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做好涉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