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农机行政执法权部分纳入乡镇改革试点
16.03.2016 09:53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根据协议规定,县农机局将把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持假冒《作业证》,扰乱跨区作业秩序、使用伪造(变造)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等项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街道)执行。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要求,通过整合农机行业现有执法队伍、明确执法方式、确定执法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准入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属地管理优势,有效解决在行政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带病作业、拖拉机违章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行为,努力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县农机局将积极加强与试点乡镇(街道)的工作对接,指导、帮助试点乡镇行使职权,为试点乡镇(街道)提供相关执法资料、物资技术保障,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业务内容。与试点乡镇(街道)定期召开协调会,分析执法形势,交流执法经验,协调解决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试点单位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转顺畅、工作高效。(马小掌)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6.03.2016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