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发布《加快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11.02.2015  10:07
        为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农机维修服务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亳州市农机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力争通过规范引导,使农机维修网点资质和规模得到提升,农机维修网点考核与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农机维修网点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农机化生产、农机产品质量分析的基础数据系统初步建立,《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持证率达80%以上。

        《意见》指出,今后三年,全市各县区至少每年建成一个一级综合维修网点,两个二级综合维修网点,逐步使一、二级综合维修网点数量比例超过15%。积极引导农机生产、销售企业与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资源优化整合,由企业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机维修合作社、维修网点建成农机维修的“三包”服务站。
 
        《意见》要求各县区,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做好协调支持,积极争取政府对达到一、二级农机综合维修网点实行以奖代补形式每年给予一定奖励。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在重要农时季节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大考核奖惩,年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陈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