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工作
11月中旬,市农委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市农委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由王铁峰副主任和周晓波副主任带队。督查组围绕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等几个方面,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检测站、农资经营网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乡镇监管站等,从方案制定、质量检测、档案记录等关键措施进行了检查。
从此次督查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农产品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强化宣传培训,农业生产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在健全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
督查组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各县(市)区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培训宣传。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知识的培训宣传,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资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三是抓好农业标准化。深入开展“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登记工作,强化证后监管,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四是加强投入品管理。健全高毒农药营销台帐和购销实名制,积极推进市级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的创建工作。督查组强调,各县(市)区要坚持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监管能力,突出监管重点,切实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