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扶持:老政策要适合新问题

08.12.2016  23:35

  记者近日在湖南、广东、安徽等地调研了解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日渐明晰,形成了新形式、新技术、新理念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农业生产模式的加速转型。受访者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一方面给现有的扶持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遭遇了新困惑和新困难,亟待引起重视。

   三个“新引擎”正在形成

  “我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最根本的一个原则就是从过去向产量要效益,变成如今向质量要效益。”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田园牧歌农场主喻超的话代表了诸多经营者的心声。围绕这个原则,新的生产形式、生产技术和生产理念三个“新引擎”正在形成。

  一是生产形式从单一走向多元。与传统形式中经营者只种植单一作物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一例外都选择了“几条腿走路”。喻超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的农场共经营三个部分,除传统的双季稻种植外,还有稻虾共养和“农家乐”餐饮。安徽辉隆集团全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仅采用统一供种、统一管理、订单收购和电商销售实现了水稻的全产业链,还将当地的丘陵山地开整之后种植苗木和火龙果,发展中药材加工和乡村旅游。

  二是新技术应用越来越多。在湖南省沅江市乐园村,大户程乐根向记者展示了他的施肥“神器”:打开一款叫作“田间道”的软件,选择作物种类后,再给自家农田进行GPS定位,一张详尽的“测土配方施肥表”便呈现在手机上。湖南省农委土肥站副站长黄铁平介绍,今年全省已建立起一个包含90多万个样本的土壤数据库,经营者只需一部手机就能免费使用这个数据实现“精准施肥”。

  三是新的生产理念逐渐形成。广东丰智昌顺科技有限公司在罗定市租种了1200亩水稻,为提高水稻质量,他们自费请日本和欧盟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外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光这个检测费,每年就要多出近2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李润东说。在湖南大通湖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熊姣军夫妇二人不仅与湖南农大教授一起连续做了几年“减肥增效”试验,还积极带领乡亲们种植紫云英、“两用油菜”等绿肥,以此来减少化肥施用量,达到绿色种植的目的。

   农业生产面临新困惑

  在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产业链条延长、生态环境改善等新变化出现的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面临着一些新困难、新困惑。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农民向宇拥有一个200多亩的家庭农场,现在有50多户家庭在他这里定制农产品,向宇每周给每户人家配送两次。由于不用任何药肥激素,所以周期长、产量低、成本高。“价格是普通农产品的三四倍,比如大米是17元一斤,蔬菜16元,肉类60元。”向宇告诉记者,以一个三口之家来算,会员每月户均消费在4000元以上。

  长沙市岳麓区平塘镇隆平种粮合作社不仅每年向全国多个乡村旅游热点地区推广彩色稻米,用来在田间“作画”吸引游客,还把彩稻加工成售价达到16元一斤的“发芽糙米”和50多元一包的“米茶”。另外还准备利用其特殊的外观和口感,开设特色煲仔饭连锁店。

  但一些困惑也随之而来。比如现在蔚然成风的“稻虾共养”“稻蛙共养”“稻鱼共养”模式,最适合与一季稻结合,但很多地方政府仍用“以量为纲”的惯性思维来硬性维持双季稻的面积。湖南一位农庄经营者表示,自己农庄普通的双季稻和“稻虾共养”的一季稻各有600亩,后者利润是前者的三四倍以上。“我们想全部做成‘稻虾共养’模式,但政府显然不会同意。”他说。

  另外,很多标榜“不打农药”的农产品,有自说自话之嫌。广州市一家蜂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尽管合作社不许农户使用已被国家禁止的氯霉素、土霉素等抗生素来为蜜蜂治病,但仍然不能完全杜绝,这给自己的经营带来极大风险,一旦被查出来,自己将面临重罚。安徽省滁州市一位种粮大户告诉记者,现在打药施肥确实比以前少了很多,但要完全做到不依赖是不可能的,谁的产品用了多少化肥农药,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来认定。

   老政策要以新需求为着力点

  为了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中央和地方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政策和实际情况还不能完全契合,对经营主体越来越具体细化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

  农业设施用地短缺或难批,是反映最多的问题。国务院2014年下发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农业用地做出了要求: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最多不超过10亩,畜禽水产养殖最多不超过15亩,粮食生产最多不超过10亩。

  但实际上仍旧困难重重。长沙市望城区云麓种植合作社负责人刘坤反映,自己的用地审批很麻烦,要找13个单位盖章,而且备案时间只有两年,过了又要重新批。广东省罗定市旺家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陈美凤介绍,他们急需50亩地来扩充粮食储备库,但报告打上去一直就没批。之前批下来的面积,也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长沙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廖健夫表示,各地农业发展形态和程度各不相同,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全国搞一个标准。建议在一些示范区或试点县“先行先试”,适度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在确保基本农田和确保可恢复原状的前提下,降低审批门槛。同时,适度增加涉农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应该在保护中充分利用,而不能片面强调保护。”廖健夫说。

  基础设施薄弱,也是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共同难题。以湖南省桃江县为例,虽然5年来获得3亿资金进行基本农田改造,但改造面积多达15万亩,平均下来一亩地也就1000元左右,还要扣除各种设计费招标费等成本。钱花了不少,但农田标准却没有提高多少。受访者认为,这些钱应当精准投放给那些“在做事”“真做事”和“敢做事”的经营者身上,通过建立严格的验收机制,从经营者的实际需求出发、并给予其一定的自主权,来进行分配使用。

  (本版除署名外,均由记者管建涛、姜刚、欧甸丘、郭翔、周勉、郭强、黄艳采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管建涛、姜刚、欧甸丘、郭翔、周勉、郭强、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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