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公布

30.06.2014  17:0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30日讯     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公布第七次全区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清查结果显示,内蒙古林地面积4398.89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2487.90万公顷,均居全国第1位;活立木总蓄积14.84亿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3.45亿立方米,均居全国第5位;天然有林地面积1401.20万公顷,居全国第2位;人工有林地面积331.65万公顷,居全国第8位,“三北”地区居首位;灌木林地面积798.56万公顷,居全国第2位;森林覆盖率21.03%。
      此次清查结果与2008年相比,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双增长”。森林面积由2366.40万公顷增加到2487.90万公顷,净增121.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提高到21.03%,提高1.0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由11.77亿立方米增加到13.45亿立方米,净增1.68亿立方米。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人工林资源不断增加。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区、退耕还林工程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分别提高1.56、1.09、0.88和1.34个百分点。
      全区森林植被总生物量16.09亿吨,总碳储量8.05亿吨,年涵养水源量358.8亿立方米。全区森林生态功能指数0.56,处于中等水平,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全区五大沙漠、五大沙地森林植被总生物量不断增加,年防风固沙量15.92亿吨,年滞尘量709.53万吨。呼伦贝尔沙地、毛乌素沙地、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林草植被盖度大幅度提高。
      清查结果表明,多年来,通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不断强化保护管理,全区森林资源进入数量增长、质量和功能提升的稳步发展阶段。然而,内蒙古森林资源状况与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压力巨大,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功能不够完备,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生态环境还非常脆弱,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
      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提高林业治理能力,为加快林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加强森林经营,加大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提升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林地生产力。通过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和社会造林,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建设质量,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科学划定并严守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保护4条生态红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落实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推进依法保护和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实现我区森林增长和森林覆盖率达到23%的奋斗目标。
      据了解,第七次清查采用航天遥感、地理信息和现地实测等监测技术,由自治区3个甲级林业规划院和林科院共同承担,投入1000多人,历时一年,完成实测固定样地17951块、生态监测样地153块、遥感判读样地28.7万个。实测固定样木18.1万株,获取监测数据167.2万组。查清了全区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并对全区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状况和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进行了监测评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