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
日前,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部署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和党建、外事等方面分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脱钩工作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第一批试点已启动,今年年底前评估,明年扩大试点范围,总结经验、完善相应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政社不分、管办一体等问题,是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服务和自律等功能的“痼疾”。此次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实现机构和职能分离后,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上述关系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其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行政机关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资产财务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自2018年1月起,取消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对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厘清财产归属,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行业协会商会正常运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规定清理腾退,原则上实现办公场所独立。
人员管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进行一次性清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现有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仍执行原定政策。
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也将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按照“脱钩不脱责、脱钩不脱管”要求,我省将制定综合监管办法,科学界定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和信用评级、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等制度,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行业协会商会监管体系。目前,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已经启动,各地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将按与省基本同步的进度开展。
[ 编辑: 关子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