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活动启动

17.02.2017  15:38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一项新任务,开展 “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活动,旨在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培育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具有合肥特色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保护机制。按照家庭为主、社会参与、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基本思路,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完善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健全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突出关爱保护工作重点对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关爱保护工作资源。

      合肥市“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2月-3月上旬为示范申报阶段,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制定申报方案后逐级申报。申报示范的县(市)、区(开发区)应当有贯彻落实省政府6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有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申报方案应当包括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实施步骤、预期效果和保障措施。3月中旬为示范创建阶段,被确定为示范创建的县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申报方案有序推进,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定期报告进展情况,10-12月为示范推广阶段。

        合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地区的督查指导,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的作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在关爱保护机制建设、阵地建设、方式方法、推进举措上创新创制。对于示范效果好且复制强的工作经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各式各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上报单位:合肥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