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16.07.2015 10:4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德县、宿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后的监管职责进行了交接。为及时掌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有关基础情况,按照近期国务院食安办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对我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数量及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请各地认真填报《2015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表》(表格见附件1、2,电子版请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首页“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并请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于8月15日前报送我办,同时请将表格的电子文档一并发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肖 刚
联系电话:0551-629993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点击下载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表
2. 点击下载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6.07.2015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