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7.01.2016  16:27

各处室、直属机构: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倡导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巩固我办作风建设成果,现就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最近,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纪问责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纪律规矩、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做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针对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也是“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容易滋生蔓延,应高度警惕。各处室、直属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率下,做遵守纪律规矩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榜样。

二、严明纪律

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 各处室、直属机构要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赌博。

三、强化监督

加强明察暗访,确保令行禁止。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重视做好来信来访,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形式,重点对中央和省三令五申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查处。坚持“一案双查”,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举报箱设在办公楼一楼

举报电话:0551-62813068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