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六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批复
六安市文广新局:
你局关于报送《六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14-2016年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的请示(六文广新管〔2014〕10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制订并经市政府同意的《六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14-2016年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
请严格遵循“满足需求、合理布局、利于管理”原则,对照省厅有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标准和程序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新申办场所的审批工作。要及时通过本地政府网站、本单位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本地包括辖区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的总量和布局规划,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规划实施情况报省文化厅。省厅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市场秩序混乱、监管不力的地区,及时调整或停止其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
你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对网吧市场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 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省厅。
特此批复。
附件:六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14-2016年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
安徽省文化厅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六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14-2016年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网吧市场繁荣发展,按照省文化厅要求,结合各县区实际,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14-2016年总量和布局规划如下:
一、规划的原则
我市严格按照“满足需要,合理布局,利于管理”,以及统筹兼顾、重点布局的原则,进行2014-2016年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监管能力和社会反映等因素,坚持“满足需要,合理布局,利于管理”,重点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仍为空白的农村乡镇、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等市场的布局,努力发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缩小城乡信息化差距、解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上网问题等方面的作用。
二、规划的总量和布局
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的通知》(皖文市函〔2014〕77号)精神和各县区局上报的3年规划情况,我市2014-2016年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57家。其中寿县19家,霍邱49家,金寨10家,霍山12家,舒城12家,金安7家,裕安20家,叶集13家,六安经济开发区9家,六安集中示范园区5家。具体布局规划如下:
1.2014年度新增56家:
寿县4家,霍邱20家,金寨3家,霍山4家,舒城6家,金安2家,裕安6家,叶集5家,六安开发区4家,六安集中示范园区2家。
2.2015年度新增53家:
寿县9家,霍邱15家,金寨3家,霍山4家,舒城3家,金安2家,裕安8家,叶集4家,六安开发区3家,六安集中示范园区2家。
3.2016年度新增48家:
寿县6家,霍邱14家,金寨4家,霍山4家,舒城3家,金安3家,裕安6家,叶集4家,六安开发区2家,六安集中示范园区1家。
三、网吧市场准入标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准入条件、标准和要求,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省文化厅《关于调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标准的通知》(皖文市函〔2013〕14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