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三项措施保障预算执行规范透明高效

25.10.2017  18:14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中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六安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业务流程,调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方式,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建立并完善了《六安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六安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管理规定》《六安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操作规程》等10多个制度办法,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设立、使用和管理,以及用款计划、支付清算、会计核算、动态监控、部门单位职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夯实管理基础,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

二是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资金、非部门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位基建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定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划分目录。对财政统发工资、非部门预算支出、单笔计划金额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支出、单笔50万元以上的非人员类支出和基本建设投资支出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财政资金采用授权支付。同时,取消财政对授权支付业务的事前审核,加强财政直接支付合规性、程序性审核。

三是形成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范围、内容、监控方式、违规问题处理、监控岗位设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等,实现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监控全覆盖。在预算执行的指标、计划和支付等环节,设置50余条预警规则,重点加强三公经费支付、公务卡支付、政府采购支付等监控,形成了“事前阻断、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体系。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推进了预算执行更加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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