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美好安徽 助力社会和谐 ——写在《公证法》颁布十周年之际[第326期司法连线 纪念《公证法》颁布10周年专版]
再过两天,安徽公证人将迎来《公证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10年在历史的长河里,只是一瞬,但对于安徽公证人来说,却有太多值得铭刻的“印记”。10年来,我省公证行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展,公证业务量稳步上升,公证管理日趋规范,公证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公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证队伍形象不断提升,为促进安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职能作用服务加速崛起
翻开安徽公证近十年的历史,你不难发现,我省公证行业始终把握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中心,自觉把公证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实践中体现公证制度独特的社会价值和法治功能。
《公证法》颁布以来,我省公证行业全方位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安徽“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贡献法律智慧。一是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公证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介入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企业并购重组、金融和房地产等重要经济领域;依法办理中小型企业兼并重组、企业改制、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积极为金融信贷、重大投资、企业转型、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服务,有效推动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是创新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途径。采取搭建服务平台、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组建公证法律服务团等措施,主动服务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省会经济圈等各项建设,先后办理京沪高速铁路、合淮蚌铁路、合武铁路、合肥新机场、国家粮食储备库、淮南市田家庵区小岛移民工程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公证事项,积极参与马钢、淮北矿业、铜陵有色金属、徽商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改革,对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国企改制、国有资产担保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进行公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全省公证机构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管理、农村金融事务、土地征用与安置补偿、农村社会管理事务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2006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劳务合同、农林牧副渔业承包、工商服务业承包等涉农公证事项24.6万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长、农民增收。
预防社会矛盾关注民生改善
在服务经济建设同时,全省公证机构不忘肩上担负的责任,积极发挥公证在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积极介入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民间借贷、财产继承和分割,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和化解纠纷矛盾。
2015年6月1日,社会关注的重庆“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故发生后,安庆、铜陵、池州等市积极做好“东方之星”客轮翻沉善后公证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遇难乘客家属的公证申请,优先受理、即刻受理。同时简化程序、手续,特事特办,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的证明材料,极大地抚慰了遇难者家属的情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全省公证机构还主动介入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通过办理廉租房分配现场监督公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入学摇号现场监督公证,维护教育公平;办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保证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公证法》颁布以来,全省公证机关还积极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下岗职工、农民工、低收入者等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合肥、蚌埠、阜阳、滁州、铜陵、安庆等市通过办理拆迁补偿款协议公证、廉租房配租现场监督公证等事项,主动把保障民生改善融入公证工作。
2009年省厅出台《安徽省公证法律援助办法》,合肥、宿州等市制定公证法律援助实施细则,明确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在赡养、抚育、扶养等方面的公证给予法律援助。蚌埠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对市“3461”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全民创业企业、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给予公证法律援助。各地对年老体弱、伤残人士,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公证事项,实行预约上门、快速受理、快速办结。 2013年我省组织全省公证机构开展“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
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共办理涉及房屋拆迁、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公证事项9万余件。为下岗职工、农民工、低收入者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公证事项3.6万余件,减免公证收费783.6万元,为和谐安徽建设提供了一份“正能量”。
深化改革创新树行业新标杆
回首我省公证事业近10年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红线贯穿始终,这条红线就是改革创新。《公证法》颁布以来,我省公证行业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实现公证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地推进我省公证事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实现公证事业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公证法》颁布之初,我省就按照规定完成了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公证机构由初期的108家整合为83家,公证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公证组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和基础管理职能得到落实。目前,全省事业体制公证处52家,占机构总数的6.7%,纳入税务管理公证处39家,占机构总数的47%,符合条件的行政体制公证处也基本完成向事业体制过渡。
自2006年以来,我省确定了“以县域公证工作为突破口,推动全省公证事业良性循环发展”目标,着力加大县域公证改革力度,采取了厅领导联系县域公证处、市县公证处对口帮扶、召开全省县域公证工作会议、出台推进县域公证工作意见等有效举措,推动县域公证机构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业务拓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仅2013年全省县域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5438件,与同期相比增长了24.49%。
10年来,我省公证行业还积极创新管理,推进公信力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提升管理效能,实现公证行业省、市、县、公证机构四级贯通,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自2010年1月1日系统应用以来,全省公证机构通过系统办证161.6万件,基本实现“办证信息网上录入、办证流程网上规范、办证质量网上监控”的预期目标。
为从源头上规范公证执业活动,我省还借鉴其他行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公证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公证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涵盖公证业务、管理、服务等3大类22项标准化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证工作地域差异,最大程度地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安徽公证品牌,提升公证社会公信力,此举开创了全国同行业的“先河”。
坚定执业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10年公证事业的发展,让安徽公证人得到一个启示:队伍建设是推动公证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为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公证队伍,《公证法》颁布以来,我省公证行业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的首位,全省83家公证机构均建立党支部或联合建立党支部,实现公证行业党组织的全覆盖。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年、公证法律服务提升年等专题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广大公证员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10年来,我省坚持集中辅导、专题研讨、异地交流等培训方式相结合,每年度都开展以公证处主任、公证员、实习人员、公证员助理等为主体的专题培训,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司法部、中公协等举办的高级公证员、承办涉外业务、公证员任职等培训。我省先后举办公证人员培训班42期次,培训公证员4500余人次,有120多人参加司法部、中公协举办的培训。目前,我省逐步形成公证员、公证员助理、辅助人员相结合,老、中、青相交替的日趋合理的队伍结构。全省现有执业公证员383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公证员320人,占总数的83.6%,公证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我省还以以窗口建设为依托,提升公证服务水平。通过开展“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实践活动和“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引导公证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开展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活动,引导公证员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维护公证社会公信力。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办事公开、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绿色通道、案件回访、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等34项制度,并主动上墙公示公证人员名录、公证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证难办”的现象。及时核实公证投诉并快速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经过10年的历练,我省公证员队伍已经成为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党和人民放心的队伍,先后涌现出一批全国和全省优秀公证处、优秀公证员,树立并彰显了安徽公证队伍的良好形象。本报记者钟政林
稿件来源:2015年8月2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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