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多举措抓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施行

05.01.2016  10:15

国家民委、公安部联合印发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确保新《办法》顺利执行,马鞍山市民委多举措抓好实施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吃透《办法》精神。先后集中召开机关理论业务学习会和全市民族工作系统业务培训会,对《办法》逐条逐句学习,并根据《办法》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办理指南、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统一相关文书表格,增强《办法》执行的可操作性。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做好释疑解难。全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宣传引导工作,将《办法》编印成册发放至民族较聚居社区、民族村和各级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新《办法》,确保新的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主动加强对接,形成落实合力。新《办法》对公安部门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我们主动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沟通想法,进一步明确在新《办法》执行中需配合和衔接的环节,共同做好《办法》施行工作。

 

四是建立反馈机制,完善工作举措。我们建立具体承办人员学习交流QQ群和意见建议定期反馈制度,及时研讨交流在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施行具体举措,确保《办法》严格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