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举办全省实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

15.12.2015  16:42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办法》顺利施行,12月14日,省民委在合肥举办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副巡视员王俊贵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省各市、部分县区民族工作部门共66人参加培训。

 

王俊贵要求,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在民族工作全局中和重要地位,切实把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主动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切实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王俊贵强调,各地也要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办法》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要准确把握《办法》的新精神、新政策,特别是把握这些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建立健全《办法》所规定的协作、备案、监督、追责机制。

 

此次培训班得到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的大力支持,权益保障处处长熊芳亮同志专程来皖为培训班授课,重点对《办法》出台背景、坚持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讲解,还对《办法》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授课结束后,现场与学员交流互动,对学员提出的问题一一给予解答,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