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确保公务用车在“阳光”下运行

29.08.2018  00:26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公务用车管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政机关形象,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自2015年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党政机关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降低了行政成本,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记者从今日省管局召开的通气会上获悉,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遵照执行。

  《实施办法》共六章37条。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8月17日印发的《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实施办法》出台后,下一步,省管局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分片区组织各级公车管理部门进行《实施办法》培训,通过召开培训会、宣讲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确保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把准政策要点,吃透文件精神;同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对于《实施办法》中有明确、具体要求的,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只有原则性要求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对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厘清职责范围,打通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此外,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将监督检查作为抓好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检查推动,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记者 史睿雯)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史睿雯      编辑: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