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现场监督公证的意见
日前,安庆市司法局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实施现场公证工作的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成立由市公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公管局和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公管局督查科和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各公管局和各公证机构为成员单位,协调工作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了解工作进度情况,督导工作落实。二是明确工作目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现场公证工作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交易行为公平合法,有利于保障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明确公证范围。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尤其是市重点工程大建设重大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应当引入公证工作机制,申请办理现场公证。各公管局和各公证机构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各公管局、各公证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特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订协作方案和办事流程,并按规范要求,积极推进现场公证工作有序开展。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大力支持配合现场公证工作,提供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规范操作,强化服务,打造阳光、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公证机构应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优化办证流程和程序,积极做好现场公证业务,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合法、有效。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内容应随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成交)候选人的公示内容同步公开,各公证机构要降低收费标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五是注重工作实效。各公管局和各公证机构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具体实际问题,严格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真正使招标(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感受到公证工作所带来的公平、公正。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形成符合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的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安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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