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建设星级评定工作

26.07.2016  01: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210号),烈山区民政局专题部署,扎实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此次考评标准是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参考指标》为依据,对照材料逐条逐项进行考核考评。近日,区民政局对辖区内申报星级评定的敬老院开展了验收评定工作。工作组在验收时要求各镇、街道办及申报单位,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星级敬老院评比活动,是将竞争机制引进到敬老院管理工作中,以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明确标准,严格把关。为了保证评比质量,要按照星级敬老院的评比条件,逐条对照、严格把关、杜绝照顾、宁缺勿滥,确保星级敬老院的模范作用。三是加强管理,措施到位。时值盛夏,要认真查看敬老院管理隐患及敬老院防暑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目前全区星级评定工作全面完成并进行了公示,上半年管养经费发放完毕,确保了五保老人安享晚年。

上报单位:烈山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高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