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暨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肥召开
12月16日,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暨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肥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民政部纪检组长座谈会和全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2014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全省民政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推动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旭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琳,各市(县)民政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或分管局长)、监察室主任,厅机关处以上干部,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荣军医院、省荣康医院、凌家湖农场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厅属各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参加了会议。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琳作工作报告,总结了2014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分析了民政部门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所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三转”,更好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行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长效化、常态化;加强监督检查,肩负起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个方面对今后的工作作出部署。
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旭军指出,2014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四风”纠正并不彻底,基层民政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权力寻租仍然存在,有的民生工程项目落实不到位。
吴旭军厅长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工作任务,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
吴旭军厅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民政腐败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民政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严峻复杂的形势,严格依规办事,依法行政。二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地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接融合起来,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在前面。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要重点加强民生工程项目的建设、验收、使用和管理等环的监督检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有的同志及时拉拉袖子,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各级民政纪检监察机关更要认真履职尽责,实践好监督执纪问责,。
16日下午进行了座谈讨论,各市(县)民政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或分管副局长)、监察室主任和部分厅机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围绕吴旭军厅长的重要讲话和刘晓琳组长的工作报告对民政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行风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上报单位:监察室 |
信息作者:谢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