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排土场基本信息得到进一步完善
08.09.2016 09:0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省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排土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一〔2016〕106号)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排土场的基本信息,加强安全监管,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摸查,全省10万m³以上的排土场45座,其中在用的23座。铜陵、马鞍山、池州、宣城等地分布数量较多,分别为13、9、8、6座;百万m³以上的排土场11座,其中千万m³以上的排土2座,亿万m³以上的排土场1座(马钢南山矿业公司凹山排土场1.93亿m³)。在百万m³以上的排土场中6座在用,5座停用;废石来源于露天矿山的42座,地下矿山的3座。
目前,在册排土场已分别明确了企业责任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和副县级以上领导责任人。省局要求将排土场的责任公示牌竖立在场地显著位置,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排土场周边安全管理,加强对隐患的防治和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变形、裂缝、底鼓、滑坡等不安全因素,确保排土场达到正常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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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6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