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供销社获“平安单位”称号

24.12.2014  13:09

        12月19日,全椒县综治委发出通报,表彰命名2014年度全县“平安单位”,全椒县供销社榜上有名。

        全椒县供销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平安全椒”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一是强化综治工作组织领导,县社成立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和考核措施;二是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平安建设氛围,深入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县社举办了机关和直属企业负责人普法考试,同时强化各种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制,定期开展综治、安全检查;三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县社及时开展信访、安全、反邪教、反恐怖等各项隐患排查活动,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值班,国庆、五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除安排值班外,机关所有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