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民政“五个兜底”助力精准扶贫 一季度2522.1万元民生资金发放到户

14.04.2017  12:43

      城区注重强化民政救助保障与精准扶贫脱贫政策的衔接,发挥民政兜底保障职能。今年第一季度,全区投入民生救助保障资金2522.1万元,救助保障100853人次,确保“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实”。
        一是农村低保兜底一批困难家庭。2017年第一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提高到为3150元/年,和脱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同比提高31%;进一步规范低保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推动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低保对象“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064.3万元,保障农村居民56476人次,人均月补差188.45元;继续坚持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救助,对A类、B类低保家庭实行增发低保金政策,第一季度累计增发低保金305.1万元。
      二是特困供养兜底一批困境人群。2017年进一步加大民政民生工程实施力度,首次把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三项民生工程整合成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一大项继续实施,做到精准认定、精准供养,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完善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已经调整到315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调整到4150元/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供养不低于1300元/人﹒月,社会散居供养不低于900元/人﹒月,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实惠。今年第一季度同比增加特困救助对象606人,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453.9万元,保障对象5291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51万元,保障546人。
      三是临时救助兜底一批急难家庭。发挥临时救助保基本、救急难、托底线的兜底性作用,完善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一站式”社会救助窗口,不断强化主动救助,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实现救助“无盲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应救尽救,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最高救助金额提高到4800元。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64.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01户次。
      四是医疗救助兜底一批患病家庭。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保障全区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防控医疗致贫风险。2017年1-3月份,民政“一站式”城乡医疗救助系统已发放救助金2227人次218.5万元,其中重大疾病救助370人次59.5万元。重点救助对象年度限额内医疗救助资金占经各种医保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比例达70%以上。
      五是冬春救助兜底一批受灾群众。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部门之间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谯城区本级和25个乡镇、街道全部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救助标准,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及时打卡发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70万元,精准救助17846户35712名受灾群众。

上报单位: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义山 卢伟 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