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中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

09.07.2014  17:45
 

  安徽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精神,进一步认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7月7日下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党组书记、院长杨良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院长指出,要准确把握党组主体责任的内涵,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法院内部的腐败行为“亮剑”。要带头廉洁从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选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杨良胜强调,要充分认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组的法定职责,也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要求,更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要求。

  杨良胜指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加强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建设。

  杨良胜强调,要从敢抓敢管、勇于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抓好案件廉政回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聚焦主业,执纪办案。

  杨院长指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是一句空话,必须付诸行动,落到实处。两级法院党组要牢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政治纪律来执行,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为实现中院党组提出的“五院”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洪明通报了中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县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该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监察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洪学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