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中心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谈《党章》学习体会
22.06.2016 16:2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2日上午,宣教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在结合党章的学习,支部书记丁斌同志就“如何加强党性修养 做新时期合格党员”议题着重向全体党员谈了个人体会,给党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党员学习会上,支部首先是安排2名党员领读了《党章》第四章至第十一章的内容。接着,支部书记丁斌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重点说明。针对本次巡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党的基层委员会长期不换届问题,着重强调了第三十条中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强调了第三十二条中“实行行政领带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既体现了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又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其次,支部书记丁斌同志结合党章的学习,就“如何加强党性修养 做新时期合格党员”议题着重向全体党员谈了四点个人体会。一是要坚定党的信仰,二是要守住纪律底线,三是要在切实加强自身修养上下功夫,四是要将学习成果转化在工作上。
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原原本本地学习了《党章》。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在新时期,作为党员所肩负的历史职责。尤其在遇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党员应该如何摆正公与私的关系。在党的事业需要个人作出奉献时,能够挺身而出走在前面,才能更明确地体现党员与普通群众的区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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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2016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