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网购“元宝香”出现恶心呕吐 跨省索赔500元

18.01.2016  09:36

安徽财经网讯:近日,铜陵市杨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网络 购物 案例,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月6日,杨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一起安徽省工商局网站转来的投诉。北京投诉人朱先生称在铜陵某电商(登记地址为杨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网站购买了一盒价值26元的元宝香,回家使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仔细观察产品包装后发现包装粗糙、无厂址等问题。朱先生希望商家退货并赔偿他500元。

在接到投诉之后,杨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消费者朱先生进行联系,并通过QQ取得了朱先生的相关的网购凭证和聊天记录,便立即对该产品宣传网页进行调查同时前往该电商所在的实体店了解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产品确实无厂址,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杨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更改产品包装;同时将消费者的相关诉求告知商家。起初商家不同意赔偿金额,经过工作人员积极向商家宣传新《消法》关于经营者义务方面的相关规定,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商家答应退货并通过支付宝向消费者朱先生支付500元。

在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如果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及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同时留好相关的票据、外包装、电话录音、短信、交易聊天记录,以作为维权证据。

(唐碧霞 吴彬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 记者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