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损害获赔偿 衷心感谢赠书法

16.02.2017  21:37
 

  安徽法院网讯  春节后,在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的诸多锦旗中,2月13日,又多了一副透着书香气息的书法作品。作品中“春风”二字苍劲有力,是申请执行人魏某某的爱人“景风”亲笔书写并赠与泗县法院,笔墨间饱含着他们一家的感激之情和褒扬之意。

  问他为何选“春风”二字,“景风”说:正所谓寒冬腊月盼春风,春风送暖暖人心。法院主持正义,帮我们追到了赔偿款,这就和这寒冬腊月里的春风是一样的!

  原来,2015年8月,屏山镇的魏某某与同乡村民程某,因路边种植大蒜一事发生争吵,后程某用镰刀将魏某某头部砍伤,随后魏某某急救入院治疗。9月,公安机关对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同年12月,经法院判决,程某应赔偿魏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程某一直外出打工躲避执行,承办法官数次沟通并上门释法,均无效果。2016年11月3日上午,屏山法庭得到消息,程某刚返乡,正准备参加庄邻家小孩满月酒。随后该法庭立即向执行局反映情况,并配合执行干警紧急行动,突袭现场,半个小时后,将正在饭桌上吃酒席的程某依法司法拘留。两天后,1.7万余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拿到赔偿款后,“景风”一直觉得该做点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看到别人都送锦旗,因为平时喜欢书法,所以我决定将自己的谢意通过书法来表达。”于是,他创作了“春风”这幅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