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久久不还 调解当庭支付

19.08.2014  18:46
 

  安徽法院网讯  “多亏法院积极帮我寻找对方,并从中调解,缓解了我和好友之间的芥蒂,这么顺利拿到钱”,看着手里实实在在的20000元,戴某激动地说。近日,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的耐心工作和积极调解下,原告戴某顺利地要回了自己的借款。

  戴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元月,李某向戴某借款21000元,约定到2014年5月底归还。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向戴某归还借款,戴某多次催要,李某均找借口搪塞甚至不接电话。2014年7月18日,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归还借款21000元。法院与李某取得联系后,李某总以自己外出或上班等为由,不到法院签收诉讼材料。送达法官也几次到李某家中寻找李某,亦未能成功送达。承办人与李某及其妻子肖某又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同时再次来到李某住处,与李某、肖某面对面谈心,李某、肖某最终放下戒备,李某说并不是有意不还戴某借款,而是曾归还了戴某1000元,戴某没打收条,在与戴某沟通还钱时,戴某又否认这一事实,李某非常气愤。了解到这一细节后,承办人找来戴某,与他进行了深切地谈话,戴某说之所以起诉要求归还21000元,是因为借款时口头约定了2分息,李某未按时还款也未支付利息,甚至不接电话。承办人将双方情况进行了梳理,原被告因为一些小矛盾产生芥蒂,李某、戴某都并非无诚信之人,在与双方进行了几次电话沟通后,戴某、李某渐渐缓和了情绪,并同意见面解决纠纷。戴某、李某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化解了矛盾,李某当庭将20000元归还给戴某。

  看到两位好友言和画面,承办人感到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为缺乏耐心与信任,才使得误会酿成矛盾,矛盾变为纠纷,唯有真诚沟通才是通往和谐社会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