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事俱备 包河区刮起城乡社区协商新东风

19.09.2016  19:36

      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近期,包河区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为目标,规范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新程序,不断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推进省、市、区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开包河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包河区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探索建立社区协商事项目录制,明确城乡社区协商重点内容,划定协商主体,设立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作为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同时由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委托作为城乡社区协商的常设议事载体。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成员由各社区(村)结合实际确定,为“7+X”成员布局,“7”为七类固定成员,即社区(村)党组织代表、居(村)民委员会代表、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居(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社会组织代表、“乡贤”代表,每类成员推荐产生1 人,原则上每三年为一个任期,可连任;“X”为涉及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依照协商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人员数量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包河区通过采取社区党员议事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议事会、物业联席会、居(村)民决策听证会、民主访谈(评议)会、社情民意恳谈会、社区茶馆会议、居民开放空间、社区论坛、社区工作坊等形式不断拓展协商途径,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并充分利用社区网站、业主(居民)QQ群、社区APP、社区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传播载体,开展网上协商、线上协商、掌上协商,逐步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畅通社情民意网络征集渠道。

        针对不同协商形式,包河区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和议事规程,制定“六事”环节打通协商渠道,坚持协商于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是百姓提事。畅通议题收集渠道,通过民情日志、信箱征集、社情民意网络征集等多个渠道征集协商事项。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做好议题收集、整理和归档,按协商内容要求对协商议题进行筛选,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审定。

        二是两委审事。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审定同意后正式确定协商议题。协商议题确定后,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定具体协商方案,明确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协商形式以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时提供议题材料。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重大协商事项,协商方案需经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是民主议事。根据确定的协商方案,由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牵头组织人员开展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一般先由协商召集人说明议题来源、审核情况、具体内容和议事规则,再由议题提出人对议题进行说明,相关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成员就议题和各方意见发言,组织进行协商。

        四是集中定事。由参会的各方对协商形成的基本共识进行举手或投票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形成协商意见,并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印发协商会议纪要。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应当提交居(村)民会议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五是协同办事。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应牵头负责协商意见的落实工作,调动和发挥城乡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参与热情和积极作用,确保协商意见有效落实。

        六是主动公示。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应及时将协商成果向社区(村)党组织和居(村)民委员会备案;要通过书面及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协商成果向各利益相关方通报。同时,要利用居(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将协商事项和协商成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开展是是新形势下社区治理的创新之举,是贯彻落实区委“三做四创”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的积极探索。下一阶段,包河区将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协商,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城乡居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协商实践。


上报单位:包河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凯 张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