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培计划”——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学员自主选学工作的通知

23.12.2014  19:21

皖教师资函〔2014〕6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国培计划”——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76号)要求,现就做好学员自主选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员登录平台进行诊断测评、自主选学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31日。

2.网络研修的时间为2015年1月至2月。3月份开展巡回指导,并对网络研修不合格学员进行补学。

3. 发展测评的时间为2015年4月至5月。

请各地各培训机构做好工作计划,有序安排有关工作。

二、选学流程

学员按照以下流程完成自主选学任务:

(一)登录平台

所有学员统一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http://xxpt.ahedu.gov.cn/)或登录“安徽教育网”,点击“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链接,浏览 “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等栏目内容,了解自己所参加的培训子项目,并查找承担该子项目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二)在线注册

学员点击所参训项目承办培训机构的名称,进入培训机构的“2014年‘国培计划’——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专题网页。点击网页显示的相应子项目进入注册页面(或直接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完成在线注册。

(三)诊断测评

注册学员按照诊断测评要求(见附件),在线进行诊断测评,客观真实地填写问卷并提交,检测自己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状况,确定培训的层级及推荐的“培训课程包”。

(四)自主选学

点击“开始选课”后显示的网页(窗口),结合诊断测评结果和自己的学习需求,选择有关的培训课程(所选课程合计总学时不少于规定的网络研修总学时),完成自主选学。

三、有关要求

1.各市、省直管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所有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主选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各有关县(市、区)需充分发挥县级培训者队伍(指导团队)作用,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实施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20号)的要求,对校级培训者进行专项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骨干队伍专项培训、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与教师全员培训除外)。

2.各培训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14年12月下旬,完成县级培训者队伍(指导团队)培训和示范校管理者提升培训任务,指导各有关县(市、区)开展校级培训者专项培训,确保学员自主选学工作顺利完成。

3.学员替换需由市(省直管县)师训管理部门将《学员变更信息表》(在http://jsjy.ahtvu.ah.cn/nltsgc/下载)报送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并发电子版(邮箱:[email protected])。由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将《学员变更信息表》(电子版)发至相关培训机构。

附件: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诊断测评指南(试行)和诊断测评流程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