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版消保条例立法听证 流量清零、最低消费等成热点议题

25.08.2015  13:12

手机流量该不该清零,餐饮最低消费门槛该不该“拆除”?8月24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在 合肥 召开。面对“最低消费”、“无理由退货”、“套餐清零”等消保条例的热点议题,16名听证会代表畅谈观点。

  焦点一 手机流量究竟该不该按月清零?

从前些年消费者起诉运营商被判败诉,到中消协明言其为“霸王条款”,再到每年“两会”上的争论,这一 话题 热议数年。如今在国家大力推动网络提速降费的大背景下,流量不清零能不能顺利实现?

在此次修订的皖版消保条例中,就提出“以套餐方式收费的,应当按实际接受的服务计量收费,未使用完的不得清零”这一规定。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参会代表也展开热议。

“套餐收费,本身就比标准资费便宜了很多,客观上是降低了消费者的支出。而且,我们提供了各种套餐,消费者可以选择最低套餐,也可以选非包月产品。”听证会代表、某运营商安徽公司市场部的刘源认为,“套餐用不完,是消费者放弃权利,况且对于‘套餐不清零’并没有强制要求。”

而省政协委员、安徽大学教授骆毅则非常赞同“不清零”。“消费者买了套餐,清零显得无理又霸道。”骆毅说。

“法院主张的观点是,运营商已经履行了实现的告知义务,而且套餐种类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但法院的判决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套餐的成本和运营商的实际支出成本相差很大。”骆毅透露,上半年,三大运营商合计净利润为752.7亿元,日均收益超过4.1亿元。“该不该清零,我认为应该特别关注、参考运营商的利润情况。”

  焦点二:餐饮业的“霸王条款”

包厢设最低消费、收取餐具消毒费、禁止自带酒水……餐饮业的“霸王条款”,饱受诟病。

在皖版消保条例中,明确要拆除最低消费的“门槛”。“最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一般面临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或者被动接受,或者选择离开,当往往碍于面子不得不消费。”骆毅说,目前自主选择权的相关立法不够完善,缺乏方便快捷的消费诉讼程序,缺乏有效的行政保护。“我建议通过立法对最低消费加以约束。”

对于立法禁止最低消费,作为省餐饮协会副秘书长的徐平也表示赞成。“其实,过去的高端餐饮70%都设有最低消费,包厢有门槛。这也是无奈之举,比如我所知道的一家酒店,最大的包厢装修费就达到500万,如果没有门槛费,消费者来只消费个三五百元,那么餐企也难以负担。”

徐平表示,不论是否立法约束,餐饮行业中“最低消费”的现象都在明显减少。“现在消费环境不同,高端餐饮面临很大的冲击,很多餐饮企业都在转型,走大众化路线自救。”

“餐饮行业是市场化非常高的产业,消费者有绝对的自主选择权,不论是传统餐饮,还是网上订餐,都是现买现吃的及时性消费。一旦有什么问题可以立刻发现,不满意也不会再来。所以餐饮企业也会注重经营环境、产品质量。”徐平说。

  焦点三:无理由退款

“三年前我买了台电视机,销售人员当时推荐我的是一款价格较高的新品,没有浏览器功能,只能上网通过播放器看节目。结果一年后播放器企业和厂家起了矛盾,这项功能就再没法用。承诺的功能不能用,我认为这也算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蜀山区法院陪审员周雷说,“我认为在三包服务这块内容,咱们皖版消保条例可以再细化一些。”

在听证会上,针对“无理由退款”和三包话题,听证代表也各抒己见。“如果用‘影响二次销售’来作为判断是否给退货的标准,也不是很完善。比如网购的电视图像不清楚,却被用影响销售为理由拒绝,这种理由是不成立的。”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施鲍中说。(记者 于巧妮 实习生 孙燕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