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组织学习蚌纪【2014】68号文件精神

02.09.2014  19:35
        9月1日上午,市供销社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学习传达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刹住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刘明在会上要求,机关广大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严守八项规定,廉洁平安过两节。要深刻认识“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点地抓,具体抓、常态抓,抓小抓早抓落实,做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要严格自律,又要带好队伍,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正起到领和导的作用。要加强对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