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供销社:以《决定》为基准 探索供销社改革出路

11.06.2015  18:33

近日,我社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并对供销合作社改革进行讨论发言。

学习始终秉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决定》的要求,了解中央关于综合改革的方向,结合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钱斌同志的讲话以及省、市业务部门的部署,顺应综合改革的发展趋势,扎实推进供销社改革。

学习、讨论各抒己见,热烈而踊跃。大家一致认为:

一是供销社综合改革是顺势而为,是实现供销合作事业与新形势新发展相适应的重要决定。针对当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等存在的问题,供销合作社改革重要而紧迫。

二是供销社改革的宗旨不得偏离。供销合作社成立的初衷是为农服务,如今供销合作事业在改革中仍不得偏离初衷,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仍然是坚持为“三农”服务。特别是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为“三农”事业的发展做好服务,搭好平台,铺平道路。

三是创新要贯穿始终。从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体制机制,开辟新的为农服务途径和渠道,甚至可以对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用人方式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把创新贯穿于整个改革全过程,适应改革新常态。

四是做强自身。基于制度、人事、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做强自身,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和保障。凝聚智慧、完善制度、综合统筹、注意方法,确保将改革顺利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