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琳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13.05.2014  18:39

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4年4月3日)

骆 琳

  同志们:

  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作出的重要部署,中央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总社党组、理事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时成立了以王侠同志为组长的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文件起草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就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落实。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说明。

  一、关于改革试点目标任务的确定

  总社党组、理事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去年11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座谈会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研究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于今年1月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组织改造、转变联合社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合作金融业务六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探索省及省以下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改革目标和任务。《通知》强调,综合改革试点要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合作制原则,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属性和特色,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和保护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改革试点申报和方案评估

  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申报通知印发后,各地供销合作社反响热烈,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认真研究起草试点实施方案,积极申请参加综合改革试点,也有的地方同时向总社表态,无论是否被列为试点都会努力推进综合改革。地方党委政府也都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多数地区把“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写进当地一号文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或亲自审核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些省(区、市)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有的省分管领导还专程到总社沟通争取试点,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组织保障。截至2月10日报名结束时,共有12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先后正式申报参加综合改革试点。

  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总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组对各地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估审议,根据申报通知规定的标准要求,综合考虑现有工作基础、改革突破力度、措施可行程度、配套政策力度、示范推广价值等因素,经总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两次会议审议,初步选择基础工作较好、代表性较强、改革力度较大的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供销合作社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并进一步履行相关程序。

  三、关于改革试点地区的确定

  总社改革试点工作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四个省的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同时邀请中央农办、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监会、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进行评审。汇总综合评估和专家评审意见,经总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形成评估意见正式反馈四省。评估反馈意见突出强调各地试点中要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形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改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四个省社分别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同有关部门沟通,按照评估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送总社。近日,总社对四个省的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请求批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的意见,总社将正式批复四省实施方案。

  总的来看,四个省的实施方案都体现了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研究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转变联合社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合作金融创新方面作出了规划设计,同时又各有侧重、各具特点。河北省以联合社管理体制创新、组织体系建设、合作金融体系创新为重点;浙江省以联合社体制机制改革、“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山东省以联合社体制机制改革、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合作金融创新为重点;广东省以联合社向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转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上下一体的经营服务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综合改革,方向明确,操作性较强,改革力度较大。

  四、关于下一步工作

  这次试点工作计划先以两年为期,分启动实施、全面展开、深入推进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下一步,总社改革试点工作组将根据王侠同志关于试点工作的动员部署要求,围绕试点实施方案的落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协调服务。按照建立总社领导分工联系试点省份工作制度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单位实施进度的督促检查,协调配套政策的落实,及时发现、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考虑到这次试点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相对发达地区,总社也将密切关注中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工作,加强对非试点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系统综合改革先行先试,事业发展整体推进。

  二是做好信息沟通。加强与各地供销合作社的联系,落实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简报制度,对改革动态和做法及时交流报道。希望各地都能够建立起综合改革信息报送制度,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机制。

  三是做好总结推广。对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积极培育和运用各类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使这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扎实稳步推进,取得预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