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

26.01.2016  19:55

    1月22日,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省联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各市社主管业务副主任,各市社理事会主任,省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直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代表省联社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理事会副主任肖涵主持会议。

大会还按照《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要求递补、增补了省联社理事会理事。对2015年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沈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大连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盘锦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等各社进行了经验交流。

王喜武主任在总结2015年全省供销社工作时指出,在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供销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克服困难,顶住压力,改革发展扎实推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省供销社连续8年荣获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全省供销社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有了显著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听取省供销社《实施意见》起草情况汇报后,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三农”工作是党的工作重中之重,供销社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全面提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齐心协力,高度重视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李希书记同时强调,省供销社工作比较实,网络比较全,创新意识比较强,成效明显。希望文件下发后,为“三农”服务水平在过去好的基础上有更大提升。特别要在农产品产供销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没有实质性突破;创新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力度还不强,新的经营业态运用还不多;基层组织体系还不够完善,为农服务的方式和手段还不够创新;部分地区发展滞后,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王喜武在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中指出,当前,供销社正处于经济增长稳定期、政策环境最佳期和改革发展机遇期“三期相逢”阶段。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并用好这些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积极作为。一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拓展供销社发展空间。二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三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乘势而上,让利好政策落地生根。

王喜武强调,2016年全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效益增长,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在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上迈出坚实的步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继续保持经济平稳发展,认真落实“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推动综合改革全面展开,强化为农综合服务功能,大力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三是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让辽宁省供销社在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正确领导下,保持定力,提振信心,不辱使命,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加快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