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合作社二届五次监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03.07.2014  12:52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 在全省供销合作社二届五次监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4月16日)

钱   斌

 

各位监事,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社二届监事会,向大家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各位监事和同志们审议。

    一、对2013年理事会工作的评价

    2013年,省社理事会在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和带领全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矢志攻坚克难,坚持稳进好快,突出改革发展,加速调整转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供销社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一年来,省社理事会坚持为农服务,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功能日益强化;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大力推进“三社一会”建设,为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有企业加速转型,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发展成效显著;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强化系统服务,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强化沟通协调,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为监事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2013年,全系统实现销售1622.24亿元,增长22.48%;实现利润33.26亿元,增长43.45%;全系统资产总额855.98亿元,所有者权益225.03亿元,分别增长34.78%、39.53%。在全国系统综合业绩考评中位居第五,继续稳居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社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理事会引领全省系统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结果,监事会给予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二、2013年监事会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省社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理事会的大力支持和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省社监事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认真推进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省社《关于加强全省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一方面将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各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2013年7月,淮北市社“二代会”顺利召开,成为我省首个健全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市级社;安庆、淮南等市党委政府已明确同意了供销合作社设置监事会组织机构的意见,监事会的恢复筹建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参与起草了省社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按照党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省社监事会配合有关处室下发了《关于对持有因私出国证件进行严格管理的补充通知》,出台了《省供销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供销社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省社监事会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的指导与服务,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全面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帮助基层研究解决之策,全年编发系统工作简报4期。

    三是履行职能,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省社监事会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创新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果。积极履行社有资产监督职责,借助多方力量,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掌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发现和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和部门深入开展“新网工程”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专项监督检查,对2007年-2013年获得中央财政“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的125个项目进行审核,共涉及资金11948万元,并以文件方式上报省财政厅。该项工作的开展,摸清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提升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扩大了供销社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坚持“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建议、督促落实”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开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社监事会先后深入淮北、宿州等市和安徽德嘉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一线职工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基层改革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同时,组织协调有关处室对合肥市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形成了《关于合肥市供销社基层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做深入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建言献策,引起省社党组、理事会的高度重视。

    五是尽心尽力,充分发挥监事作用。 2013年,各位监事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贡献才智,默默奉献。尤其是来自于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商务厅、地税局的监事,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怀有深厚的感情,对经济发展大势具有深刻的洞察,特别是在“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支持供销社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大量支持、指导和帮助,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争取了很多好的政策扶持。

    一年来,省社监事会认真工作,履职尽责,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和差距。全省监事会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单一,制度建设尚待完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14年重点工作

    2014 年总体工作要求 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总社和省社二届五次理事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新要求,在省社党组的领导下,围绕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开展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工作,彰显监事会作用,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尽职尽责。

    (一)积极参与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在省社党组领导下,省社监事会将积极参与供销社深化改革,明确定位,积极作为,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改革的强大动力,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 推进组织机构建设,打牢工作基础。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下大气力,重点抓好市、县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省社监事会将积极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加大力度,帮助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各地监事会机构建设工作,争取更多市、县级供销社在监事会机构设置取得突破。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制度建设是监事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监事会工作要顺利开展,必须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省社监事会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监事会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监事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社情民意信息联系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事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围绕职责定位,切实加强监督职能。 将省社监事会的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有关要求,与服务“三农”中心工作、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和“三社一会”建设、社有企业创新发展、文化建设提升活动紧密结合,有效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探索监督服务的新机制新方法。重点加强对“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的延伸监督和对土地房产开发、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加强对企业规避风险、防控损失等方面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全省系统深化改革等重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审计,加大对社有企业改制上市、产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年薪确定等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强化社有资产监管,确保安全增值。

    (五)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系统指导。 一是 围绕监事会如何在供销合作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探索新时期发挥监事会作用,履行监督工作途径和重点。 二是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总结各地的好经验。 三是 围绕供销社和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搞调研。围绕龙头企业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经营服务水平搞好调研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 围绕重点工作参与决策。以“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社情民意监督工作。 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开展社情民意监督,是供销社监事会发挥作用,实现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是 在淮北市社作为社情民意联系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在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发展社情民意联系点工作,同时以社情民意联系点为依托,进一步扩大社情民意监督员队伍,完善社情民意工作网络。 二是 加强工作指导,指导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重点围绕资产监管、“新网工程”、项目建设、专业合作社、产业开发、农资供应等方面实施监督、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是 广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梳理汇总,向理事会提出建议,以帮助理事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省社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省社监事会将在总社监事会和省社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