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他人字号 马鞍山“方燕烤猪蹄”是山寨版

24.04.2015  13:11

  “方燕烤猪蹄”来了。曾经一段时间里,如同一股旋风,小小烤猪蹄火爆全省,遍地开花。马鞍山也不例外,“方燕烤猪蹄”受到市民热捧。但你知道吗,马鞍山的“方燕烤猪蹄”其实是山寨的。4月23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以来该市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方燕烤猪蹄业主起诉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原来,从2013年10月开始,焦某以个体经营户的形式在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步行街东段经营“方燕烤猪蹄”。

  后焦某通过网络、电视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产品,其经营的“方燕烤猪蹄”,在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后焦某发现,王某未经其准许,在马鞍山注册“方燕烤猪蹄”字号并从事经营行为,认为其行为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焦某注册经营的“方燕烤猪蹄”字号在安徽区域内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一些消费者所知悉,应当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王某在马鞍山擅自使用焦某注册的“方燕烤猪蹄”字号从事经营活动,足以使得消费者误以为王某经营的“方燕烤猪蹄”和焦某经营的“方燕烤猪蹄”来源于同一经营者或存在许可使用等特定联系的联想,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属不正当竞争经营行为,依法应当予以禁止。法院裁定,对于焦某要求王某停止使用“方燕烤猪蹄”字号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皖江在线-皖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