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04.11.2014  12:56

      为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总结近年来代表工作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在10月27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主要包括充分保障代表在会议期间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强化代表小组建设、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和激励机制6个方面17条的内容。
      《决定》提出了组建若干专业代表小组,明确该县代表小组建设的目标,进一步规范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主题和实效,还就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系指导提出了意见,对代表活动经费的来源、使用、支出等方面作了强调。
      《决定》提出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代表培训班,在每年年中开展常委会负责人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举办“一府两院”重要情况通报会,设立短信平台向代表通报全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
      《决定》要求推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开门办案”、“三见面”、召开办理工作通报会等好的做法,对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改进办理工作和加强督办工作等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和县人大常委会将在认真学习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好关于本决定部分内容的具体办法,保证《决定》得到坚决和有力的贯彻实施。(和县人大常委会)

信息来源:和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