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批单位和个人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彰

26.04.2018  17:54

为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经各地、各中央部属高校推荐,专家严格遴选,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和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日前,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文表彰了一批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优秀个人案例典型”与“推荐学习单位”、“推荐学习个人”。

根据表彰文件,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淮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授予“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陆振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项家春被授予“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徽大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马鞍山市红星中学被授予“推荐学习单位”称号,定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梁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勇、宣城市第三中学王希成、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学生处何中华被授予“推荐学习个人”称号。

文件指出,国家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单位与资助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砥砺奋进,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值得学习的单位和个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号召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学生资助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推荐学习单位”的经验做法,认真学习“优秀个人案例典型”“推荐学习个人”的优秀事迹,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依法资助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党和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自2007年以来,安徽省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逐步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从“”到“”,应助尽助,圆每一个孩子的上学梦。

十年来,安徽省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标准不断提高。十年来,全省共发放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303亿元,惠及各级各类学生2036万人次。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实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有效资助,基本实现“应助尽助”的工作目标,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推进安徽“职教大省”、“高教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多年来,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直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两大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式,努力使资助管理更加精细化、资助对象更加精准化,努力让资助政策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的后顾之忧。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也得到了受助学生、人民群众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安徽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每年对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调查,近三年来满意度均保持在92%以上,满意度一直位居安徽省33项省政府民生工程前列。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还多次获得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部门和领导好评。2010年同时荣获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两项称号,连续四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在全国省级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获得了“2014-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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