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惹出家庭矛盾 七旬翁纵火烧房

28.10.2015  16:54

  因听信传言,遂与儿子儿媳发生矛盾,放火烧毁儿子新建房屋。10月23日,岳西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72岁的汪某某系岳西县河图镇村民,妻子去世后与小儿子汪某甲一家共同生活,本来和睦的家庭却因汪某某听说自己的儿媳背后说自己“扒灰”(专指公公和儿媳之间发生性关系的乱伦)后发生了矛盾,老人遂产生了烧毁儿子房屋然后自尽的念头。

  2015年4月2日9时许,汪某某趁小儿子汪某甲及儿媳不在家,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拿出,并将一楼自己居住的房间内物品堆成两堆以便燃烧,然后拿着一瓶汽油和一把尖刀到二楼,用刀将瓶子割破,倒在二楼卧室床上及客厅的木料上,将木料点着。随后拿了一把斧头将汪某甲居住的房间窗户档打断一根,往里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着,后被同村村民汪某乙夺下汽油瓶和尖刀。

  汪某甲家一楼的火被邻居扑灭,二楼因火势太大无法扑灭,被烧毁的房屋及财物经鉴定价值26223元。(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