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拨付优抚对象7-12月份“一站式”医疗补助11万余元

28.12.2015  10:38


    埇桥区自实行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以来,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定点医院范围由市区扩大到乡镇,基本实现城乡医院全覆盖,为方便优抚对象就医提供强有力保障。据统计,2015年7-12月份共有250名优抚对象享受到优抚医疗补助,补助金额118953元。

    一站式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范围包括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及在乡老复员军人。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照住院可报费用减去医保报销费用后的80%予以补助,全年无封顶;五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照住院可报费用减去医保报销费用后的60%予以补助,全年4000元封顶;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照住院可报费用减去医保报销费用后的10%予以补助,全年1000元封顶。凡是符合医疗补助条件的优抚对象有病需要就医的,持本人身份证和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证/残疾军人证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登记,优抚医疗补助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出院后即可结清,大大简化了优抚对象报销程序。

上报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和玉洁 王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