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公众“获得感”
“推进绿色发展行动,我们确定了目标、问题、责任三个导向。 ”1月5日,省环保厅副厅长贺泽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导向在于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让全省人民喝更干净的水、呼吸更清洁的空气、享受更良好的环境;问题导向在于找准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精准施策,强化源头、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导向在于把省里重大决策部署和任务分解到地方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问责机制。
“我们按照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将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深入实施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保体制机制等作为下一步重点任务。”贺泽群说,在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上,将以“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引领,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皖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淮河生态经济带、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大黄山国家公园、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在污染防治上,我省将推进“蓝天行动”工程,深入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锅炉专项整治等,力求使大气质量有明显好转,努力让全省人民感受到良好空气环境质量的“获得感”;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善“河长制”,加强水环境质量预警调度,加快水体达标方案实施;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试点示范。
在绿色经济方面,发展绿色工业,重点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扎实推进重大新兴产业高端项目建设;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重点推进一批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严格执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禁批限批政策;制定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等。
在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我省将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设立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制定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顺利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实施;继续实施新安江、大别山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出台安徽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等。
在逐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方面,我省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问责办法;稳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力争2017年6月前编制完成我省垂管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下半年全面启动,确保2018年6月底完成我省垂管改革任务;制定并实施2017年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分两批对尚未督察的10个省辖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我们已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职责。”贺泽群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专项小组工作推进机制,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提出时间节点,强化督查调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协调配合,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构建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