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大公司一职工21年未休假 索赔60万获赔7.8万

01.09.2015  12:08

安徽丰大公司一职工21年未休假 索赔60万获赔7.8万

合肥长丰男子张某自称,工作21年来法定假、年休假从未休息过,还超时加班1980个工作日(5.4年),这三项工资原单位安徽丰大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未支付。日前,张某一纸诉状将“老东家”及董事长吴某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8月26日,记者从长丰县法院获悉,此案一审已宣判,张某获赔7.8万元。

 原告:21年未休假索赔60万

自1993年6月起,原告张某自称在被告安徽丰大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印刷工作,一直到2014年。张某称,工作21年以来,法定假、年休假从未休过,并且超时加班1980个工作日(5.4年)。同时,常年接触有毒材料和紫外线辐射,被告亦未为原告进行健康检查。2014年3月,因被告违法用工,他书面向被告申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014年6月,张某向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8月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张某对该裁决不服,决定向长丰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3.6万元;超时加班工资27万元;年休假加班工资7万余元;双休日加班工资12.6万元;三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0万余元等,合计60余万元。

原标题:合肥男子21年未休假 将老板告上法庭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