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现将《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6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推进政策落地
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推进会,并要求省文化厅牵头负责“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改革事项,在8月份完成。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通过印制宣传册、编制告知单、媒体宣传等方式,把文件精神宣传到位、文件内容解读到位,保证企业和社会知晓,保证上海自贸区可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按时完成。
二、做好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本辖区内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内外资企业调查摸底。蚌埠等地要重点做好游艺游戏设备生产或销售企业经营项目情况的调研,其他地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向工商行政部门了解核实本辖区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游艺游戏设备生产或销售情况,认真做好摸排工作,填写调查摸底表(见附件)。《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企业调查摸底表》请于8月20日前书面报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局。
联系人:雷修佛 0551 -63608276(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企业调查摸底表》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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