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来了,安徽省险企“按兵不动”

30.06.2014  13:01

  6月23日,保监会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试点实行“以房养老”。记者调查发现,我省许多老人对于这一新鲜事物兴趣不大,省内保险企业也是态度谨慎,目前没有将政策在我省“落地”的打算。

  >> > 探访 老人兴趣不大

  昨天,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随机走访了合肥市经开区的几个小区,接受采访的十几位老人中,仅有来自长丰县的李大爷表示能够接受“以房养老”。他告诉记者,自己和老伴是来合肥看孙子的,大儿子在合肥有两套房,正在劝说两位老人搬到其中一套常住。“我家孩子基本都到合肥来发展了,我要是搬到合肥,可以试试这个,拿到的养老金用来生活,就不要孩子的钱了。”不过,李大爷也强调:“到时候要看保险公司每个月给我多少钱,要是不划算,我就不干了。”和李大爷不同,大多数老人更愿意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儿女,“我就一个女儿,她和我女婿名下也就一套房子,要是我把我的房子抵押出去了,将来我女儿不就没自己房子了吗?”住在翡翠路一小区内的周大妈表示,就算把自己的房子出租,每个月也有一千五百元左右的房租,加上自己的养老金已经足够生活,“何必要把它抵押给保险公司?万一以后房价大涨呢?”

  >>>险企 多持观望态度

  省保监局一位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房养老”的指导意见6月23日才发布,目前该局还处在对意见的“消化”阶段,加上合肥不属于试点城市,因此暂不会在省内保险企业中开展倡导鼓励工作,但他们也不会反对险企拿出相关产品。记者昨天咨询了十余家省内保险企业,得到答复均为“暂时没有相关产品推出。”华夏人寿安徽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持观望态度,短期内应该不会有相关产品推出。此前有消息称,幸福人寿专门成立了一个项目研究组来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这一消息也得到该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人的确认,不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这主要是总公司的“动作”,而且总公司也未确定这款“以房养老”产品的面世时间。“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有前景的产品,不过目前一些规则还不是很健全,保险企业在进行规划时要考虑的东西还有很多。”

  >>>专家 很难成为主流

  平安养老安徽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以房养老”的推行难度比较大。“一方面,国家并没有规定细则,另一方面,老百姓会觉得还不如把房子出租或者出售。而保险企业如果贸然提高养老金支付额度,风险又会增加。”在他看来,推行“以房养老”产品,必须先对未来各城市房价走势进行精确分析。为此,记者采访了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他对“以房养老”的未来前景也不太看好。“在西方国家,父母和子女的独立性都非常高,即便这样,以房养老的参与度也非常低,基本在1%左右。”凌斌认为,在我国,受传统观念影响,推广难度更大,“一般来说,只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或者是失独的老人,才会考虑和保险公司谈养老。”

  “同时,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房价一旦下跌,他们就要承担很大损失。”在凌斌眼中,“以房养老”将来可能只是“小众市场”中的“小众”。(徐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