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全面颁发不动产登记新证书
17.02.2015 11:3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土资源部16日下午通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内容时称,已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的地方,应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旧版证书;对未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方,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发放各类旧版证书,确保登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平稳有序。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证书,还是继续颁发的各类旧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为确保条例施行,联席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住关键节点、加快工作节奏。地方要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确保先行地区统一登记窗口设置到位,颁发统一证书准备就绪。尽快颁布统一的登记簿册和证书,与条例实施同步启用。抓紧健全条例的配套制度并做好逐级培训,制定出台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指导意见。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上线试运行,2016年拓展扩容,确保2017年全面运行。完成国家层面统一登记窗口正式运行的技术准备工作。
据介绍,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簿册设计已经完成,相关配套规章政策不断细化,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地方职责整合工作全面启动,26个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全面推进,30多个市(州)完成了市本级职责整合工作,70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职责整合。(记者 王立彬)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7.02.201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