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坑爹”?亳州男子用行动告诉你!
盗窃东西被抓,不仅不交代赃物去向,还让父亲、儿子帮忙转移赃物,这一切都没有逃过公安机关的侦查……
今年年初,沈某因盗窃被利辛警方抓获,沈某向民警交代,自己作案30多起。但是沈某拒不交代赃物的去向。经过大量侦查,民警获得了一个重要线索,沈某将赃物窝藏在他的出租屋里。
然而,当办案民警找到沈某租住的房屋时,赃物却已经被转移了,房子也已经被转租给其他人了。
经过走访摸排,民警了解到,赃物是被三个人转移走的,一个是沈某的父亲,一个是沈某儿子,还有一个身份不明。
民警首先把沈某的父亲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经过讯问,沈某的父亲交代了他转移赃物的犯罪事实。
通过审讯民警还了解到,那个身份不明的人姓刘。随后,刘某也很快落网,之后,沈某的儿子也投案自首。
经过调查,去年12月份,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利辛县看守所,当时犯罪嫌疑人沈某和刘某住在一个监室。后来,刘某被取保候审。在刘某出看守所前,沈某就对刘某说了自己出租屋内有盗窃所得的赃物,并让刘某联系他的家人,一起将赃物转移。
犯罪嫌疑人刘某说,沈某许诺给刘某一个银锁,让其帮忙转移赃物。刘某出来后,首先联系沈某的父亲,沈某的父亲刚开始因为知道这是违法犯罪活动,不敢参与,后来刘某多次跟沈某的父亲商议,沈某的父亲也是为了帮助他的儿子逃避侦查,同意把这些赃物转移。当天晚上,是沈某的父亲、儿子和刘某等三人驾驶沈某父亲的机动三轮车,来利辛县城拉赃物。由于害怕公安机关发现,他们把赃物拉到刘某家中。
6月17号,民警在刘某家里也搜获了金银首饰、被子、衣物、家电等赃物。
目前,沈某的父亲和刘某二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利辛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沈某的儿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盗窃30余起,被抓获还企图转移赃物逃过惩罚,沈某的弄巧成拙,不仅让他自己吃了苦果,也让父亲和儿子都难逃公安机关的处罚。说到底,作为公民还是要知法、懂法、守法,贪小便宜、企图不劳而获都是不行的! (中国亳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