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核准宿州新区建投发行12亿元企业债券
09.02.2017 19:3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近日,我省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2亿元企业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所筹资金1.1亿元用于宿州经开区沱河安置区三期项目,1.5亿元用于宿州经开区陈营子安置小区一期项目,1.6亿元用于宿州经开区东部标准化厂房项目,3亿元用于宿州经开区供排水管网工程(一期)项目,4.8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将于近期发行,期限7年,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债券评级AAA,发行人主体评级AA-。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9.02.2017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