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六安市公安局 和徐继成等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 皖政秘〔2015〕218号
02.12.2015 11:33
本文来源: 审计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3月11日,六安市突发一起持枪劫持人质案件,六安市公安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安干警奋不顾身、英勇善战,成功解救全部16名人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公安干警创先争优、奋发进取,省政府决定,给予六安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给予徐继成、张慧、江民、黄仲升、屈新明、汪家明6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希望六安市公安局和立功干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要向先进学习,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英勇顽强,恪尽职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本文来源: 审计厅
02.12.2015 11:3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