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6.09.2014  17:41

 

近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意见》以文件形式转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政府与11月10日前将办理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办理情况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审议意见充分肯定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当前各地法律援助工作不平衡、少数地方政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经费保障标准偏低、法律援助力量比较薄弱、协作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群众知晓率不够高等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12条意见: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政策保障。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扩大援助范围,落实保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启动《条例》修订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相互衔接。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充实和稳定专职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绩效。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重点加强基层宣传,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