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

08.04.2015  12:07
  近日,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就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了解基层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推动工作开展、锻炼培养干部。
      二、健全领导带头调研制度。常委会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开展各类调研活动时间不少于60天。
      三、精心组织调研力量。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组织,应以相关工委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为基础,并相应安排其他工委、办公室、研究室干部参与活动。通过参与活动,进一步促使每位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熟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增强发展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灵活选择调研方式。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与实地察看相结合,听取汇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点调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方法,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改进调研作风。常委会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不搞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要大力改进文风,提倡写短话、写实话,撰写的调研报告要做到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文风朴实。 信息来源:宣城市